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政执法船劳务聘用船员公告
受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委托,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政执法船劳务聘用船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聘用船员,工作地点在丹东东港市和宽甸县(水丰水库),计划招聘岗位有16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渔政执法船劳务聘用船员明细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领导;
(二)男性,符合船员身份健康标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中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信息表);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渔政劳务聘用船员明细表》(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3月03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丹东市振兴区上城国际530室
联系电话:0415-3811530
工作时间:8:30-11:00 13:30-16:30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审核合格者会打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初审审核材料:
1、《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渔政执法船劳务聘用船员登记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4、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6、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7、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以技能测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岗位技能实操和综合素质考核,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技能操作成绩仍相同,以获得岗位适任证书时间较早者优先)。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福利待遇按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渔政聘用劳务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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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辽宁人才派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政执法船劳务派遣人员计划信息表.docx
附件2: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招聘渔政执法船劳务聘用船员登记表.docx
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