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复工
本报太原讯 (通讯员 赵圣杰 薛夏 杨解冰)疫情发生以来,山西太原市人社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保障企业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助力复工复产。
全面摸清底数,提高就业工作针对性。开展“抗疫情、保复产、稳就业、渡难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意向问卷调查。采取个人用户端二维码收集信息、后台汇总的方式,对劳动者参加就业见习、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意愿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劳动者就业意和企业用工需求的底数,做好双向对接。此次通过线上形式的调查,确认在职人员约是疫情前总人数78.4%,各企业在问卷中表示计划招工人数共5666人。对县级以上人民确定的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人社部门设立服务专员。主动对接当地发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重点企业、重点工程主导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由各相关部门提供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提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主动对接相关企业,了解掌握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台账,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供服务。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随时汇总更新企业生产用工需求,通过人社局官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对企业急需的阶段性用工需求,通过向本地劳动者精准推送信息、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进行余缺调剂、组织就业见习和在校生实习实践、动员志愿者参加志愿劳动等方式予以满足。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协助企业跨区域定向招聘。
扩展线上招聘,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协调相关高校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利用自身渠道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更大限度覆盖用工单位和就业群体。深入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助力脱贫攻坚线上招聘会,并实行常态化线上招聘活动,采取线上办理、设置咨询电话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服务不停歇。截至目前,先后为2500余家用人单位开展了线上招聘。市人社局统筹组织区(市)县定向帮扶就业工作,针对性在娄烦、阳曲两县开展专场招聘会。根据贫困县劳动力就近就业的习惯和当地就业需求有限的实际情况,由古交市对娄烦县,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对阳曲县实行定向帮扶,古交市、杏花岭区、尖草坪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在定向帮扶县开展专项招聘活动,提供定向帮扶就业,帮助贫困县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对辖区毕业生求职补贴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共审核73所院校2.37万人补贴申请,申报补贴资金2370万元。利用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地招聘工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网络招聘会,有针对性发布就业信息岗位,实行网上双选,推送就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在线咨询、答疑等服务。指导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结合疫情情况、高校及毕业生实际困难等延长毕业报到时间,确保报到手续正常办理,可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加强求职心理疏导,及时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网络心理健康辅导服务平台及心理热线,提供心理支持。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开发更多见习岗位。
加强“点对点”服务,深入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关于对市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一次性招聘使用农民工30人以上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人社局安排的集中返岗运输需求,在市卫健、市的配合下,组织协调运力,制定运输方案,做好农民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控,为农民工提供“点对点”安全运输服务,将外出务工人员运送至市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所在地,所需费用市财政承担。截至目前,先后安排157余台大巴分别从长治、晋城、吕梁、洪洞、平定、五台等6市7县专车接回员工3200余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教学,其中理论课程采取在线培训的方式,由企业通过线上班级管理、考勤管理等形式组织职工培训。实操课程企业自主采取岗位训练、师带徒、技能比武等方式进行。实操课时占总课时70%以上。培训期满,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于裁员率不高于5.5%以及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职工总数20%,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缴费稳岗返还。截至目前,已经发放失业稳岗补贴13批,共423户、5618人,发放补贴金额136万元。提高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按照推荐劳动者在县内、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将原先300元、500元、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分别提高到500元、800元、1000元。提高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标准,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将原先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高到15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