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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岗再考证 也是因“疫”制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明确包括教师、护士、律师、兽医、渔业船员、演出经纪人、专利代理师等七项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这一举措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问题,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有人可能要说:部分职业持证上岗是相关法律的规定,一纸职业资格证,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和用人的重要依据。然而,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空前严峻——受突发疫情影响,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推迟或取消,影响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特别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持证上岗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不能按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会直接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就显得相当重要。

按照七部门的通知,先上岗、未取证的高校毕业生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比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毕业生上岗后,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只能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毕业生,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可见,“先上岗、再考证”不是想怎么上岗就怎么上岗。

一些网友觉得,这个政策有失公允,会使自己辛苦考取的职业资格证贬值,这恐怕更是多虑。有证者比无证者多一个筹码,特别是用人单位最需要招人承担主要工作,而非承担辅助性工作之时。职业资格证书只是一道门槛,真正走上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最需要员工彰显实力,始终保有实力者,不用担心别人后来居上。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努力降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很重要,相关部门因“疫”制宜,对就业政策随“疫”而调,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也是一种行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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