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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求职手续 支持新就业形态

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等手续、尽力避免入职重复体检、推行信贷尽职免责制度……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

推动部门购买新业态产品和服务

“今年一季度我国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空置岗位和求职人数之比为1.13,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存在,劳动力供给仍处于高位,结构性矛盾依旧突出。此外,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刘燕斌看来,《意见》出台,对于稳住就业基本盘,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电子商务、网约车、外卖送餐……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却也遭遇不少争议,比如网约车准入、新业态企业的用工和社保规范性等。《意见》一方面明确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提出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将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意见》还提出,要推动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

新就业形态存在流动性强、社保不规范、劳动关系模糊等问题。从业者的权益,要如何保障?《意见》要求,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与此同时,要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79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对此,《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意见》还加大了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求职创业补贴补助主要针对低保家庭毕业生、身患残疾的毕业生、已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这次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刘燕斌介绍。

针对留学人员,《意见》特别提出要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等手续,降低服务门槛。“前段时间刚办完学历认证,还需要专门的机构翻译证书。真心希望手续办理的效率可以再高些,有些单位没有学历证明不能正式入职,我工作第一个月就耽搁了。”今年初刚从美国留学回到上海工作的李蕙说。

就业人数多、压力大,不少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时,会选择投递多家企业。“我找工作的时候,一个月体检了4次,企业不认别家的结果。体检花点时间和金钱倒也没啥,主要担心短时间内照好几次X光,辐射高。”毕业3年,在北京一家媒体工作的赵超说。

为了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意见》提到,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过于繁琐、重复体检。“这既方便劳动者寻找工作,也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并且具有操作性。”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

除了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也是《意见》关注的重点群体。郑东亮介绍,《意见》规定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提出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者,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为其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建立新业态监测指标,制定风险预案

《意见》亮点不少,如何落实到位?《意见》规定,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适时予以表彰;对大胆探索、不谋私利,但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难以预见因素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可容错免责。“容错免责,解决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政策更好落实。”郑东亮谈道。

更好的就业服务,还离不开大数据支持。《意见》提到,建立“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扩大就业数据信息来源,加强就业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比对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就业监测。

郑东亮认为,突出强调失业风险的防范,是《意见》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体现了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比如强调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按照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

“总的来说,《意见》既是对以往就业政策的全面继承,也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积极就业体系,是升级版、创新版的就业政策,有利于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创造更加稳定、良好的就业环境。”刘燕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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