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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重点人群就业 保障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2016年我国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确保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有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大学生就业

2016年高校毕业生765万人。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拓展基层就业渠道,着力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人社部指导各地简化优化政策审批和办理流程,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支持发展就业新形态、新模式,拓宽多元化就业空间。

人社部、教育部制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将就业创业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学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综合运用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截至2016年底,有132万名离校时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了就业,或参加到见习、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做好职工安置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重中之重。

人社部会同发改委等7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并相继制定出台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援助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还在创业担保贷款文件突出对去产能职工的支持,着力为分流职工提供更加全面、更大力度的政策扶持。

此外,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提供稳岗补贴,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督促各地切实抓好政策配套落实,多次以部函、厅函和明电调度政策落实进度,确保所有去产能省份和新疆兵团出台配套文件,并指导鼓励各地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政策措施。

推进农民工就业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人社部明确将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点,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着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农民工就业总体稳定。

一方面,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广东、湖南、湖北开展劳务协作试点,探索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办法措施,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政策支持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全国就业扶贫工作视频会议,开发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部署全国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同时,推出就业扶贫车间、劳务协作,稳定就业等一批地方典型经验,推动各地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另一方面,推进实施“春潮行动”,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以就业为导向统筹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惠民生的决策部署,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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