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养应用型人才
总书记指出,要“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这为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应用型本科教育转型发展划出了关键点。
当前,应用型高校推动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并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发展路径,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应用型技术人才,它以培养具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的技术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就要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
深化产教融合的关键是推动校企合作。校企关系指学校与产业、行业或企业之间的关系。学校属于教育行业是非营利性的,企业属于产业是盈利性的,两个分属于不同性质的系统。因此,校企合作是两个不同组织之间跨行业、跨组织的合作,是指教育部门与行业机构、应用型高校与企业或其它应用型的教育机构之间开展的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合作。校企合作是推动应用型本科教育长期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应用型本科教育在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认识不足、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不健全、缺乏校企共同主导的合作机制和宏观管理体制等。因此,应从加强认识、建立学校、企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三方协商机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合作等层面入手,探索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的新模式。
加强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一种由上而下设计战略。顶层设计从全局的角度,将设计对象的结构、层次、功能等综合考虑,注重将规划与实际需求相结合,强调设计对象必须定位上准确、结构上优化、功能上协调等,是一种将复杂对象简单化、具体化、程式化的设计方法,其目的在于将设计付诸于实践。应用型高校的校企合作现在已进入制度化发展时期。制度化发展需要采用顶层设计方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明确合作的目标与路径,对参与校企合作的各主体的职能给予明确定位,设计规划出具有一定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与措施。一是健全组织结构,全面统筹规划应用型高校的校企合作。完善的组织结构是应用型高校实施校企合作的有力支撑。各级部门应建立以院校和产业部门为核心的,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委员会,明确各主体的相关职责,把统筹校企合作的每一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决策体系,协调好校企合作中各主体的相互利益关系。首先,各级部门在设计校企合作决策制度时,要尽可能的让教育部门、学术机构、院校、企业、社保部门、财政部门等参与决策的制定,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其次,从制度层面规范校企合作决策过程中各主体的权力,明确其权利和职责。
完善校企合作的各项法规和制度。一是加快健全校企合作的法规体系。完整的法律体系是应用型高校顺利开展校企合作的坚实保障。在新建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法规体系的层次上,既要进行上层立法,同时也要积极推进下层立法。上层立法指层面的、全国性的立法;下层立法是指在上层立法的基础上,地方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关于校企合作的下层立法要充分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配套的关于校企合作的实施办法;在校企合作法规体系的内涵上,要从法规、制度、条例、意见、决定、办法等方面对校企合作涉及的所有问题进行规范。二是健全企业参与院校办学的有关制度。目前,企业参与学校管理的有关制度的缺失是新建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中的突出问题,现有法规制度未能将企业作为院校办学实施中的一个重要主体,企业没有直接承担学校办学中的某些工作。因此,必须健全参与院校办学的有关制度。要确立企业在应用型高校中的地位、确立应用型本科教育的企业资格制度、明确应用型本科教育中企业的权利与责任、明确校企合作中企业应享受的优惠及应接受的处罚。
构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产业行业之间协商机制。一是建立应用型高校与行业之间的对话协商机制。通过完善对话制度,院校管理部门应与行业管理机构保持定期的沟通;通过搭建校企合作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的方式,进行网络化办公,及时发布行业最新动态、人才供需情况、人才需求情况等信息;要确立双方共同参与的定期会议制度,保持双方的经常性的对话,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岗位以及生产过程的及时准确对接,真正实现学校与企业一体化。二是建立应用型高校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协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将校企合作中的一些具体工作安排给行业协会,让其与高校分别负责实施不同的任务,让行业协会真正参与到校企合作的管理与决策中来。进一步推进应用型高校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协作。要明确行业协会在应用型高校办学中的指导性作用,鼓励其参与该类院校教学内容设计、课程设置、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等,这对于应用型高校人才目标的确立、专业的设置、校企合作的方式和内容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构建校企合作的科研机制。科学理论的指导是应用型高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理论基础。首先,应努力推进科研机构建设,形成校企合作的研究网络体系,对校企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其次,加强科研网络体系建设,邀请各类科研人员参与校企合作的研究,努力打造具备较高素质和较强科研能力的科研队伍。再次,深化对校企合作领域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为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在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方面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