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市人社局与上海市黄浦区人社局签署友好共建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战略合作,以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的交流协作,提高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效能。
去年11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个省级人社部门在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与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审议通过并签署了《长三角区域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此次南通与黄浦区再次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签订合作协议,细化了合作宗旨、合作原则、合作领域、合作机制等,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劳动关系和谐。
根据协议,两地今后将建立区域联席会议、跨区域协查、农民工异地救济等劳动保障监察合作机制,在跨区域案件处置上研究对策,在各类案件处理的具体工作上研究细则;及时交流两地工作经验,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及时、高效的互联互通,通过开展联合培训、互访交流等,实现工作深度对接、业务深度融合和人员深度交流;在管辖受理、案件协查等方面,明确具体协作原则、明确沟通程序。同时,依托党建平台,加强党支部组织交流合作,以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党建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