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可评职称了
市科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凡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评价范围。年底前,本市将启动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工作,明年上半年将评出首批正、副、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设置了正、副、中级、初级四个层级,全部采取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价,每年开展一次。正职称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建的全市正工程师职称评委会负责评价;副、中级和初级职称由市科委组建职称评委会负责评价。
技术经纪评审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申报人员通过评审后,将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本次增设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分为研究型和运营服务型两类。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工作采取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可自主选择专业论文、主持完成得到有效应用的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等代表作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业绩突出的人才可享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只要满足破格条件之一,就可以不受学历、资历、次级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