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出台
日前,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面部署人社领域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人社”是贯彻落实“互联网+”、大数据等重大战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十三五”期间人社信息化工作的行动纲领,对于增强人社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4个部分。本着“以人为本、融合创新、开放共享、安全有序”4项原则,深度挖掘人社工作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开创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打造开放包容的新形态,形成推动人社事业进步的新动力。到2018年,着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成促进“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创新能力体系,优选一批行动主题纳入应用示范;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充分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人社”发展格局。
《行动计划》提出,“互联网+人社”将依托社会保障卡、大数据等人社领域的优势资源,建设“互联网+”创新能力体系,总结各地互联网应用探索经验,吸纳各方面的创新创意,重点推进“互联网+人社”的基础能力提升、管理服务创新、社会协作发展3类子行动,共包括48个行动主题。
基础能力提升行动。主要是促进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形成“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基础能力。包括精准识别能力,即识别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信息汇聚能力,即聚集整合各方数据,构成完整的个人数据;需求感知能力,即通过数据关联分析,感知群众需求;信用评价能力,即综合评价用户的行为能力;支付结算能力,即依托社会保障卡,针对个人提供快捷的支付方式。
管理服务创新行动。主要是广泛应用基础能力提升行动的建设成果,引领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形成适应“互联网+”的人社工作新形态。包括网上服务,即推动业务上网,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协同服务,即推进业务协同,减少业务环节和证明材料,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主动服务,即通过对服务诉求的实时感知与动态分析,提供主动的个性化服务;引导服务,即基于大数据感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进行引导;监管,即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管理和监督;信用监管,即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开创业务分级分类办理模式。
社会协作发展行动。面向社会输出基础能力提升行动的建设成果及人社领域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服务,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借助“外力”推动人社工作的创新发展,包括基础能力输出、业务能力输出和人社众筹众包。
《行动计划》明确了48项具体行动主题,每一个行动主题,都孕育着丰富的创新内涵。比如“人社档案袋”,就是要汇聚整合人社部门及全社会的就业、培训、社保、收入等数据,为每位老百姓绘制一张大数据“拼图”,通过数据关联分析,帮助人社部门感知民心、预判诉求,给群众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真正让人社服务更加“聪明”。还有“待遇资格认证”,将逐步改变传统的单纯依靠现场认证的方式,利用旅行、就业、医疗、消费等生活轨迹信息,就能够判断待遇享受人员的就业状况、健康程度与生活质量,辅助认定就业扶持、社会保险、培训创业等政策待遇的享受资格。“网上参保证明”将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方便群众购房、贷款、子女就学等。“就医一卡通”,开放社会保障卡应用接口,与医疗机构、商业保险等实现服务对接,为持卡人员提供挂号、就诊、取药、化验、住院等全程就医服务,将有效化解就医“挂号难”、“排队难”等问题。
《行动计划》在保障措施及组织实施方面,要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适应“互联网+人社”发展要求的政策制度,确保行动计划实施成效。推广运用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形成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使各项行动计划有效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建立适应“互联网+人社”要求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同时,还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明确人社部负责规划指导、标准制定、经验总结和推广实施,统筹安排全国性重点建设任务;省级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落实各项行动计划;基层人社部门要积极行动,敢于探索,不断拓展行动主题。
“互联网+人社”不只是把人社服务搬到网上,而是通过“互联网+”推动人社工作观念的转变,真正做到感知民心,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实施《行动计划》,将会提升人社部门公共服务的整体质量,提高百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