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一体”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扬中市人社局把“城乡一体”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推动实现平等就业的根本途径,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5.6万人,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44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36%,始终保持江苏省较低水平。
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推进农民创业“一村一园”建设,出台《扬中市农民创业园(一村一园)认定办法》,计划在扬中市每个村创建一个农民创业园,每个创业园至少扶持5名农民创业,带动25人就业,目前建成农民创业园29个,帮扶农民创业320人、带动就业4378人。出台《进一步鼓励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意见实施细则》、《扬中市创业就业工作要点》等文件,落实创业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系列优惠政策。出台《关于促进被拆迁户中的未就业人员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其政策倾斜,促进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扬中市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
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明确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责任,建立市、镇、村三级促进城乡一体就业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截至目前,扬中市5个镇全部成功创建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开发区不在创建范围内),2012年扬中市丰裕社区成功创建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完善城乡一体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机构名称统一、人员配置到位、办公场所规范、工作职责明确、信息网络贯通,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直达到村的“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实现城乡基层平台机构、人员、功能三个覆盖。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扬中市建立健全了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更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目前,扬中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449个,累计1600多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脱贫致富,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构建城乡一体的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坚持“能力优先”原则,实施全民培训战略。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开展“技能大篷车”送培训下乡活动,将实用技能送到农民手中,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培训,2015年以来共对4536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084人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