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建引领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扎实开展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断健全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近日,景德镇市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意见》强调,加强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就是要充分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更大政治优势,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扩大党组织在劳动关系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劳动关系工作“书记抓、抓书记”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专题述职制度、理论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六项工作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夯基垒石,确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规范。
三是促进有效融合。《意见》要求,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推动“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党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党建+劳动关系调处”“党建+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建设”有效融合,努力营造党建引领、群团协同、各方合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意见》强调,要明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等职责分工,广泛凝聚劳动关系工作强大合力;进一步夯实基础保障,加强企业党群活动阵地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经费支持,切实保障劳动关系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展开;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大力宣传总结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