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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评价标准 创新评价机制 激发人才活力

把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人才工作重要内容,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做好职称工作“除减乘加”,有效激发了人才队伍的创新创业活力。

“除法”:破除人才评价“一刀切”,为人才“松绑”。一是创新评价标准。以前,有些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力业绩都不错,但因为学历不够、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评;后来符合破格申报条件,又因为论文、科研不多而评不上。为此,山东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加大创新成果、效益评估、专利发明的权重,分类修订评价标准,修改完善了中小学、中职、技工院校、会计、社科、船舶工程等6个行业的分类评价标准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由单位根据用人需求自主确定。二是创新评价方式。根据行业专业特点,在考试、考评结合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探索中小学模糊评价、播音业绩展示、卫生实践操作、工程面试答辩、中专函评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建立海外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204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直接参评职称的依据。畅通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在站或出站后可直接参评职称,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和业绩也可作为评审依据。三是创新评价服务手段。建立职称评价信息化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发证“一条龙”服务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即时统计。推出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为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减法”:推进简政放权,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一是向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围绕“放”字做文章,在山东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多年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政策,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由高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逐步建立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二是自主评价向科研院所和人才改革试验区拓展。在高校改革的基础上,将自主评价人才办法向省属科研院所拓展,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省属科研机构。同时,在人才改革试验区探索开展高精尖缺人才职称直评办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向地方下放职称评审权。针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地区差距较大、各市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山东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区分不同情况,把中小学、卫生、工程、会计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设区的市,赋予各市更多的人才评价自主权。授权17个市组建中小学教师、卫生高评委,授权5个市组建工程高评委,授权3个市组建会计高评委,增强了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同时也为全面设置正高做好准备。

“乘法”:职称与人才工作相乘相促,形成倍增效应。一是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修订基层卫生评价标准,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引导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激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活力,为破解基层特别是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人才支撑。二是推动用人单位评价和使用的深度融合。山东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自主评价、自主使用深度融合,实现“好的能评,评的能用”,从源头上解决评价和使用“两张皮”现象,调动用人单位和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搞活人才流动机制。打破身份、地域、户籍和单位性质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渠道,建立了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流程统一、监管统一的职称评审制度,职称评审结果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单位的互认,促进了人才的双向流动。

“加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阳光评审。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明确各评审机构评审界限、依规评审,严格限制监管者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探索开展随机抽查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评审机构,提高了监管效能。推广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人社部门与评审单位间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了“信息孤岛”,形成了监管合力。三是全面推行阳光监管。大力推广监管行为公开,建立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完善公众举报受理系统,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引导参评人员主动参与监督,加快形成监管合力。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取得重大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评定职称,不受学历、资历、论文、外语等限制

重庆市委、市高度重视职称工作,于200120092015年先后进行了三轮职称评审改革试点。2001年贯彻市优化人才环境决定,实行“五个打破”,破除所有制、地域、身份、学历资历、岗位等体制机制障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2009年突出“四个引导”,倡导“教师进课堂、医生上临床、演员上舞台、科技人员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在一线建功立业;2015年,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重庆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关键突破带全局、结果导向求实效”,重点实现了“三个倾斜”。

向科技创新人才倾斜。重庆坚持科学基础研究重在业内认可、应用技术研究重在市场认可的导向,改变科技人才评价过于单一和偏于理论研究的倾向,将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取得重大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评定职称,不受学历、资历、论文、外语等限制。如重庆星河光电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裴勇等一批非公企业优秀人才,业绩成果突出,得到同行和业内认可,直接申报认定正职称。近年来,全市共有918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取得职称。

向企业人才倾斜。重庆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和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企业人才申报评定高中级职称不受单位所有制和岗位限制;针对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占比偏低、评审工作不规范、评审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加强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体系建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工程师协会等单位和区县组建非公经济组织高、中级职称评委会,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纳入职称评价服务体系,实现职称评审组织全覆盖。近三年,全市非公企业人才评定工程师2211人,占全市工程技术职称的比例,由几年前的10%提高到2016年底的35%;制定了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聘办法,促进校企合作,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目前,重庆正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制定“鸿雁计划”,突出市场化评价,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薪酬待遇等综合确定人才类别,大力引进海内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现“四个转变”,即:引才主体从过去以高校、科研单位为主向企业为主转变;人才评价从过去凭学历等为主向市场认可转变;引才对象从过去以大型企业高管等为主向所有企业急需紧缺的研发类人才转变;引才机制从过去市级为主向市和区县联动转变。人才引进后,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定“绿色通道”,释放和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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