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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

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以职称制度改革为重点,持续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加强科学谋划,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为落实中央要求,注重从三个方面谋划推进改革。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对人才评价工作的统一领导。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为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二是遵循科学评价规律。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适应不同职业、岗位、层次人才的实际,在评价标准、方式等方面分类施策,增强人才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人才评价中的突出问题,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比如,针对职称标准中最受关注的“唯论文”和外语条件等问题,明确不能不加区别地提出论文和外语要求,不能成为一票否决的“硬杠杠”。

围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针对制度体系、评价机制、管理服务等15个重点问题,形成28个、共57万多字课题研究报告。同时,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共分七批取消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分类建立符合不同人才成长规律和实际特点的评价机制,正在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

聚焦关键环节,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把解决“三唯”(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问题作为突破口,提出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一是突出品德、能力的业绩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职业操守放在首位;突出创新能力,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加大专利发明、教案、病例等成果评价权重;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二是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职称系列改革横向上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增设新兴领域职称系列;纵向上将现有11个未设置正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比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已有近3000名中小学教师晋升正,拥有了和教授同样的职业地位。三是加大基层一线和非公领域人才倾斜支持力度。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评价标准上加大工作实绩、工作年限、爱岗敬业等评价权重;评价方式上支持基层人才单独分组、评审、确定通过率,鼓励各地探索基层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评价范围上进一步破除体制壁垒和身份障碍,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才申报渠道。四是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按照“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要求,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等人才评价权限。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宏观管理、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充分调动用人主体积极性。同时,进一步改进管理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简化优化评价条件程序,让人才少跑路、少填表、少准备资料,有更多时间深耕专业、多出成果。

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及时动员部署。《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人社部立即对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对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重点改革任务路线图、时间表,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分类推进改革。按照统一部署,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改革已先期完成,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已征求意见,会计、农业、卫生等系列改革意见已成稿。同时,部分系列增设正职称过渡性办法、评审办法、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等配套文件也正抓紧制定。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的同时,对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和敏感复杂问题,加强分类指导,确保不跑偏、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才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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