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行业动态

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

日前,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调任办法》)。《调任办法》的出台坚决落实了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提出的“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要求,并将对云南省公务员调任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此次《调任办法》在贯彻落实好中央调任规定的基础上,对调任资格条件、程序、方式、审批权限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便于用人单位和基层把握执行。主要变化:一是调任人选产生方式由原来主要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明确为原则上通过公开选调方式产生;二是结合云南省实际,在调任资格条件、年龄等方面进行放宽。专业技术人员调任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因工作特殊需要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将原“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放宽到“县乡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者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采取公开选调方式确定调任人选”;管理人员由原来担任科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担任处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放宽到需任职满2年以上;调任年龄方面,原规定“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根据中央和省委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将调任县乡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三是对省、州、县乡机关的调任审批权限做了细化,便于基层把握执行。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