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评职称也有KPI了!湖南出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
经常参与制定“KPI”的HR(人力资源工作者)们,今后评职称也有“KPI”(关键绩效指标)了。10月28日,省人社厅公布了《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基本条件、评价标准、纪律要求等内容,标志着我省有了专门面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
“《办法》的制定实施,势在必行、十分必要。”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456家,从业人员2.5万人,2023年全年营收达到618.3亿元。但人员整体结构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人才存量不适应行业和经济发展需要,亟需制定更加有效的人才评价政策。
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采取评审方式。
《办法》明确,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及评审时,可视同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
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申报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有什么要求?
《办法》提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卓越业绩、贡献突出且业内认可,近3年度连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2名以上同行专家(具备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推荐,可破学历或破任职资历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办法》明确了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破格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要在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类或社科类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重大项目(课题)1项(以有关部门立项、评审、鉴定、验收为依据)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项目转化后,在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并受到同行专家公认;作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所在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就业成效明显机构且所在企业近3年在湖南省年均纳税总额超过1000万元(以纳税凭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附财务报表为依据);作为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成功引进世界的人才或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且为单位的技术创新取得显著成效;获享受湖南省特殊津贴专家等省级荣誉。
破格申报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要在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科技类或社科类优秀成果奖(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类或社科类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主持完成人力资源管理重大项目(课题)1项(以有关部门立项、评审、鉴定、验收为依据)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组织实施大中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成为国内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作为主要成员,为重大战略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提供人力资源专业服务保障,并作出突出贡献;被评选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或作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所在企业被认定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且所在企业近3年在湖南省年均纳税总额超过1500万元(以纳税凭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附财务报表为依据);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
评价标准体现哪些新特点?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采用的是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的通用评价标准。此次公布的《办法》,提出从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进行职称评价,评价标准体现出以下新特点——
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引导广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服务重大战略、“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在招才引智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重大成绩,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课题,以及积极参与行业重大活动、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擦亮行业品牌等方面的从业人员进行倾斜。
突出人才分类评价,专门区分企事业单位、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3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制定了评审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要求,适应不同群体能力素质要求。《办法》提出,民营企业人员可用人力资源工作实践中的发明专利、项目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服务标准等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突出职能任务创新,把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和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孵化初创企业,推广应用数字技术,寻访高端人才等纳入高级、正高级职称的重要评价指标。
“《办法》构建了适应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求的能力素质模型,贯通了人力资源管理与相关专业的职称交互评价通道,有利于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迈进。”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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