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行业动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去产能中促进就业

当前,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总体平稳有序,到2016年末共分流安置职工72.6万人。按照国务院部署,2017年将预计影响钢铁、煤炭行业40万职工,加上去年结转以及煤电等其他行业的分流职工,去产能安置职工的任务依然繁重。因此,需要对近年来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存在问题加以分析,继续采取后续政策措施,防控局部规模性失业风险。

经验做法

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将去产能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此后,及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了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资金来源。

各地在去产能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了促进分流职工就业的政策措施,其做法经验主要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职工安置工作机制。比如,河北省从“三个机制”入手,即:建立领导机制、完善推进机制、健全研判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职工稳岗和再就业工作。

二是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政策,从失业调控、援企稳岗、就业创业、社保补贴、权益维护等方面,构建起覆盖职工安置全过程的政策体系。比如,2015年,辽宁省人社厅联合多部门出台政策,确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此次援企稳岗补贴政策从2014年执行到2020年。年更高可调动1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发放稳岗补贴,7年内预计将发放稳岗补贴120多亿元。

三是各地人社部门普遍举办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服务,开展转岗转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咨询服务,提供就业援助和兜底帮扶等,帮助职工就业。如黑龙江省及有关部门划拨资金,重点支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煤城”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此为就业载体,尽可能吸纳龙煤集团富余人员。陕西省铜川、渭南、韩城等地人社部门,积极与省内外用工企业搭建供需平台,多次组织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职工转岗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去产能企业结合实际、想方设法,多形式、多渠道内部分流安置职工。一是在当地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专门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得到职工认可。二是积极发展“非钢”“非煤”产业,转移安置职工。三是将受影响的职工安置到本企业其他正常运行的生产和经营岗位上工作。四是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在集团公司内部跨地区安置富余职工。五是清退临时性的劳务派遣工,腾出岗位用于安置去产能受影响的职工。六是对接近退休年龄、安排工作有困难的老职工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等。

存在的问题

一是当前经济下行与产业调整交织,去产能重点地区新增岗位不足。2015-2016年,辽宁、山西、黑龙江、河北等去产能重点省份的GDP增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基本持平,其中辽宁和山西两省的情况最为严重;经济下行压力造成就业岗位减少,而钢铁、煤炭去产能任务繁重,职工分流安置压力增大,就业的总量矛盾、结构性矛盾,以及与当地就业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

二是一些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就业问题更加突出。在过剩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由于过剩产能行业在本地经济中占比很大,且产业链延伸较长,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严重影响就业增长。区域内去产能重点企业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很高,流动资金十分紧张,企业内部安置职工能力有限。由于区域内主要企业效益差,利税大幅减少,财政收入下降,地方财政难以安排足够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转型、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国企改革任务繁重,职工安置难度较大。在去产能过程中,国企职工对企业高度心理依附问题比较突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等问题普遍存在;在享受特殊工种待遇上,存在国企与民企职工的身份差异,影响就业流动;企业内部女职工因为身份不同而带来退休年龄差异;集体企业职工身份认定极为复杂且容易引起矛盾。这些都成为未来分流安置职工的难点等。

四是职工培训在分流安置中提升就业技能、促进转岗转业的作用尚未得以充分发挥。各地对职工培训高度重视,但由于没有从事跨行业培训的能力,没有足够的培训组织保障,企业几乎没有进行职工培训的动力。职工更愿意接受的是有明确岗位去向的培训,对短期的、单纯的技能培训不太感兴趣。

政策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去产能企业转产转业,带动受影响职工从事新产业。

建议中央财政在现有奖补资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奖补资金额度,并扩大奖补资金的行业企业适用范围。对于积极吸纳去产能受影响职工的企业,加大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的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针对去产能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再就业服务,给予适当补贴,提高受影响职工再就业成功率。

二是制订和实施专门的经济转型升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帮助劳动者提高技能实现就业应是积极就业政策的一个核心内容。建议通过实施专门的培训计划,动员社会资源,强化经济新常态下特别是去产能受影响职工的长周期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创业能力和从事新岗位、新职业的能力,使他们适应经济新常态、新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是适当放宽享受稳岗补贴的条件和提高稳岗补贴比例,进一步扩大就业扶持体系的覆盖范围。

建议适当放宽企业缴费时间限制和提高稳岗补贴的标准,让更多的企业在经济调整特别是去产能中能够获得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就业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使更多受影响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去产能职工接受免费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去产能受影响职工纳入政策性帮扶,提升职工转岗能力,提高职工安置效率。

四是尽快解决历史原因造成职工退休年龄差异问题。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只适用于国有企业,阻碍了职工向非公企业转移分流;女干部与女工人退休年龄不同,也给企业内部转岗分流造成困难和矛盾。建议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解决特殊工种退休和女职工不同身份退休等久拖未决的政策问题。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