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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为先 调为主 裁为民

防为先,法律宣传“零距离”

“培训班对调解技巧的深入讲解,实用性强,对基层调解员帮助很大。”近日,在东阳市举办的调解员培训班结业仪式上,一位村级调解员领到调解员证书后深有感触。

据了解,东阳市注重针对性,实打实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邀相关专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调解中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实践辅导。2017年,全市培训调解员996人次,比上年增加83%。

同时,东阳市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发放《劳动用工管理温馨提示》《规范用工三字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醒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制定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工资,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发生。此外,他们对企业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技巧指导,提高业务水平。2017年,全市60多家企业的调解组织受到工作人员指导。

不仅如此,东阳市还展开面对面宣传,在农民工集聚地发放《劳动用工须知》等资料,提醒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该市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2017年,东阳市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0多场次,提供咨询2300余人次。

调为主,矛盾“零激化”

今年3月,东阳市一家红木厂的职工王斌因工受伤,与厂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后,到企业所在的南马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经过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兑现。拿到赔偿款的王斌感激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办事效率真高。”

东阳市自2011年起,构建了由镇乡(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和企业调解委员会组成的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实现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建立基层调解组织313个,18个镇乡(街道)调解组织覆盖率达,无数个像王斌一样的劳动者从中受益。

该市将争议调处程序关口前移,采取争议由企业——行政村(社区)——镇乡(街道)三级调处机制。2017年,全市调解案件中,经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的案件占74.8%,同比上升12%;市级调处案件占25.2%,同比下降11.8%。同时,该市积极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了江北街道西范小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10家先进单位,以及花园村邵大威等30名调解员,极大地推动了基层调解工作。

同时,东阳市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对标的额小的简易案件,采取“预设能办”主动服务理念,简化工作流程,以求当场或最短时间内解决争议。该市建立的人社部门内部联动调处机制,实现工伤认定、监察投诉、仲裁申请任一阶段都可调解,方便当事人。此外,该市创立的单刀直入式调解法、放大风险式调解法、阶梯降温式调解法在调解工作中效果显著。

裁为民,仲裁流程“零障碍”

“我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仲裁员职责……”近日,来自东阳市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的专职和兼职仲裁员,面向庄严的仲裁庭徽宣誓。全市仲裁员集中宣誓活动,让仲裁员重温仲裁员誓词,增强仲裁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东阳市建立人性化办案机制,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他们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原因,并提供建议及救济路径;对材料不齐全但确能提供材料的案件,先受理并责令限期补齐材料;通过邮政速递邮寄法律文书,不让当事人跑腿;送达文书、调解预约、调解、开庭实行电话提前通知,避免当事人跑空;每个当事人至少一次到现场核实身份,了解详细案情和调解意向,避免代理人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

此外,东阳市创新便民化仲裁机制,为当事人保驾护航。他们开庭前提醒当事人梳理案情,整理证据材料;当事人证据思路不清的,给予必要时间梳理证据材料,确保当事人讲明证明目的;代理人无法确定调解方案时,给予必要时间与当事人沟通,确保方案符合当事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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