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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不算数 找工作必签合同

近日,在南方工作了几年的路女士辞职回到西安找工作,让她惊喜的是,刚到西安不久,她就接到润之堂西安医药公司策划部的面试通知。

  路女士随即按照对方的要求去面试,策划部的主任现场让她做了一份文案,并让她做了一些文字工作。第二天,润之堂西安医药公司电话告知路女士已被录取。

  路女士想在工作之前回家看望父母,接到录取通知后,她到单位说明情况,工作人员通知她下个星期可来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一个星期后,路女士兴冲冲地来到润之堂西安医药公司,之前面试她的人却说策划部的人员已经招满了,路女士之后有人表示能即时上岗,策划部考虑到人手紧缺便安排别人入职。

  路女士沮丧到极点,到手的工作就这样没了吗?

  吉泽伟律师表示,此种情况下,口头协议不能算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求职者粗心大意,轻信单位的口头承诺不签合同,自己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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