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好签执行难
可最终,胡先生仍“大摇大摆”地进了另一家公司。当被问起是否担心公司追究责任?胡先生笑道:很多人都签了协议,可也照样在跳槽,也没见单位怎么地!
据了解,屡屡出现的企业起诉员工违反商业保密协议的事件,让“竞业禁止”的话题再次成为职场“热谈”。近日,有调查显示,与企业签有竞业禁止协议的人中,仅有7%的受访者表示在跳槽时会考虑“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30家受访企业中,九成以上的企业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事件感到无助。原因主要是企业不愿提供员工竞业禁止的相关费用,与此同时即使企业给了费用,但出了事之后举证很难,所以往往都是不了了之。此外,企业给了费用,员工也违反了,也有证据,但公司往往会考虑企业形象,也不会轻易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口的,除非关系到企业的命脉了,才会走法律途径。
竞业限制的范围不能过大,其次竞业禁止只能是限制员工的择业权,而不能是剥夺其就业权。对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挽留重要人才来说,竞业禁止只是方法之一,而且是一种会给企业造成负担,给员工造成压力的消极方法,因此,企业应该慎用,而应多采取积极、人性的策略和手段,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名词解释
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限制,主要是指企业的职工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或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禁止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雇主或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为雇员所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