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将面世 目标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发改委拟提交国务院的医改方案,已形成较成熟的成稿。新版医改方案形成了多种制度交叉并进的复合结构,包括四大体系、八项机制和两项基本制度
深秋已至,叶木凋零后是新生机的开始。自去年9月设在发改委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下称协调小组)成立,迄今已一年有余。伴随着不同意见的反复碰撞,受到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的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正日益临近面世的时刻。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发改委拟提交国务院的医改方案,已形成较成熟的成稿。
2007年8月,在九个机构分别拟定的医改方案的基础上,医改方案总体思路和框架基本形成;之后,各方案制定小组又提交了进一步的建议,据此融合而成一套新的医改方案;10月中旬,协调小组组织各地基层部门,分别在南昌与天津召开了有关的研讨会,并向各地征询意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又陆续组织多次小范围专家论证会,各地也分别组织当地医疗机构展开讨论。
11月底,发改委、等部门将组织更大范围的论证。进一步完善后将向国务院呈报。
一个大厦,四梁八柱
在胡所作报告当中已经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也正是此轮医改方案设立的远期目标。
《财经》记者获悉,从总体框架看,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制度”这一目标,新版医改方案形成了多种制度交叉并进的复合结构。主要包括四大体系、八项机制和两项基本制度。
所谓四大体系,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按照方案设想,这四大体系要力求在2020年实现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
同时,方案还提出应完善八项机制,以此保证市场环境中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良性运转,包括医疗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筹资投入、监管机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定价机制和立法保障等。
与此相对应,方案还提出建立两项基本制度,即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设想。
在这一框架中,“公益性”始终是一个关键词。方案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的责任和投入。应该说,这是一个以市场化为方向、重视区分和市场责任的总体构想。
长陈竺曾在公开场合指出,未来的医疗卫生体制应当是“一个大厦,四梁八柱”。他表示,如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座大厦,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以及药物供给体系则是这座大厦的大梁。同时,他把八项机制称为大厦的支柱。
实际上,该方案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的联动,恰恰是2000年上一轮医改中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并举”思路的延续。
其中,医疗保险体系扩大覆盖面的改革试点已经先行一步。今年7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文件要求,我国将在2010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保险意见》还要求,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二至三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同时,要建立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包括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八项机制的建设中,信息化的要求是出现在医改方案中。据《财经》记者了解,九套方案之一的北大方案,提出了有关信息化以及与之相关的医院管理、监管机制等思路。
北大方案的主要设计者北京大学教授李玲称,公立医院也应保持公益性。推进医疗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共享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施对医院运营状况、医生医疗行为、财务流程、患者信息及群体疾病特征的实时监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的机制设计,公立医院完全可以在公益性原则下高效运行。的责任不仅仅是投资,而且包括帮助公立医院重新构建公益性的管理机制。
九套方案竞逐
医改框架的确定自始便颇多波折。是否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否要保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此轮医改必须要做出选择。
在方案的设计酝酿过程中,始终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认为医改应坚持市场化方向的观点,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直到2005年突然变奏。
2005年5月24日,下属的《医院报》头版头条刊出了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的一次最新讲话,标题是“市场化非医改方向”。这篇文章引起高度关注。文章指出,全国各地“看病贵”“看病难”泛滥的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应依靠力量,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此后的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葛延风主持的研究报告称,“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 报告指出当前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因此得出结论,即医疗卫生体制出现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是完全错误的,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
这一结论,在人们的经验判断中得到了广泛的共鸣。之后不久,拟就了一份新的医改报告上报国务院,指出,公立医院缺乏“公益性”是以往医改不成功的主要弊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坚持完全的“公立”,今后由主导,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另一些针锋相对的声音则指出,我国医改启动以来,对于医疗的投入并没有多大改善;相应地,所谓“市场化”改革,只是让医院自负盈亏,成为一个逐利的经济单位。真正反映“市场化”特征、由市场来主导医疗资源分配的情况,从来就没有实现过。
原因在于,其一,私人开办医院、进入医疗市场的门槛仍然很高,官办医院没有竞争压力,造成社会医疗服务总供应不足;其二,医疗价格仍然由制定,而不是依靠市场形成。而开放市场和市场定价,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关键要素。因此,把过去20余年医改“不成功”归咎于“市场化”,显然是一种误读。甚至严格地说,如果从市场准入和价格形成这两点来判断,中国医疗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其实还没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