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我是某企业劳资人员,单位前不久招用了一名文员,根据岗位性质特点,要求其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但是该职工编辑整理数据的速度很慢,而且操作失误的情况经常发生,工作能力明显不符合招聘启事中的录用条件,我们想与职工在试用期内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此种情形需要提前通知吗?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答:据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