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行业动态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期限延长

本报讯(记者莫岚远)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期限由原来的离校1年内放宽到离校2年内。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等。比如从事劳务小时工、临时摊贩、陪护工、季节工、家政服务、修理工、家庭手工作坊、作家、网络主播、歌手等。

据介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驻邕技师学院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2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或办理报到并勾选《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承诺书》;同时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部门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实际缴费不包含滞纳金和利息。缴费基数超过档次缴费的,实际缴费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档次对应的缴费金额为准。

例如:小黄今年从南宁某高校毕业后未就业,在家从事写作工作。按南宁市目前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更低一档缴纳社保费,一个季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加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91.1元+295.6元)×3个月=2660.1元,这样小黄这个季度能申领到的补贴金额为2660.1×66%=1755.7元。这样算下来,2年小黄最少能领到1.4万多元补贴。

据悉,对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或南宁智慧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等线上报到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免申报”。市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智能比对,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送“补贴确认信息”,毕业生只需及时回复确认即可。通过现场(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或南宁人社“一门式”窗口)报到、未报到、不需要报到的高校毕业生在其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