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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 担使命” 多举措提升劳动仲裁效能

劳动仲裁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及时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守初心 担使命”多举措提升劳动仲裁效能升,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2019年已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00余起,裁决率,涉及劳动者200多人,涉案金额110万元,有效地化解了劳资纠纷。

硬件设施和经费人员“双到位”提供了调解保障。根据上级关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要求,该县规划建设面积50平米的仲裁庭和20平米的行政调解室,场所配备了标准化的桌椅和庭徽,配备了电脑、打印设备并安装了办案软件系统,确保了仲裁、调解工作的开展;配置专职在编在岗从事仲裁、监察工作4人并向社会公布,仲裁员和书记员取得了监察员、仲裁员资格,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社局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县安排了8万元的监察仲裁预算经费,该经费虽对逐年增加的劳资纠纷而言远远不够的,但优先确保了执法部门的正常运转,为该县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后勤保障。

业务经办和调解组织“双强化”提升了处置效能。组织业务能手和骨干积极参加全省劳动仲裁练兵比武活动并取得不俗的成绩,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仲裁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练兵比武和骨干培训全面强化了仲裁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仲裁院以“工作提标、服务提速、执法提效”的高标准促进仲裁工作,启动办案“绿色通道”,加大调解力度以及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善庭审方式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推行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调解模式,实行了办案责任制,对每起案件明确主办仲裁员和书记员,切实保障公开、公平、透明地处理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置效能;加强了劳资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仲裁调解组织延伸到了乡镇、企业、部分事业单位,要求各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基层调解组织的队伍中,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该县已先后建立了41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其中乡镇23家、国有企业3家、民营企业10家,并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了50平方米的调解中心,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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