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劳动法规

落实加班费为何“进展缓慢”

翰德公司近日发布的调研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得到普遍落实,各行业领域有77%受访者表示其公司已经落实了该法70%~100%的规定。但在加班工资方面,仅有13%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公司已经执行了新的加班工资规定。(4月23日《中国青年报》)按照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应该在工资之外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上面这则新闻透露出的信息却是,在牵涉职工经济利益方面,一些用人单位依然问题多多。

  那么为什么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能够落实得很好,而在加班工资方面却进展缓慢呢?我们不妨探究一下用工单位安排工人“加班”的动机。一般来说,企业除因正常班次难以完成任务安排加班外,其余的“加班”往往是变相延长劳动时间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时间成本,赚取更多的利润。若是基于后者安排的加班,企业当然就会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或者少支付)职工的加班费。

  如何扭转诸如企业拒付加班工资这种侵犯职工权益现象,有关部门拿出了不少举措。但笔者以为,还须建立通畅的职工机制。目前的现状是,劳动者或因投诉无门,或因缺乏便捷的法律援助通道,致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后,不能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换句话说,劳动者要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必须借助一个强有力的“执法主体”,必须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