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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要以公民需要为导向

当前,绩效评估已经成为各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政能力和增强责任的有力武器,在广泛运用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无论在理论准备还是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公民参与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绩效评估本身就蕴涵着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理念,绩效应当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公民的需要为导向,真正树立公民取向的绩效评估观,真正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民本主义的绩效观。其中,树立公民取向的民本主义绩效观是有效开展绩效评估的必要条件。

  为使绩效评估体制真正发挥作用,提高公民参与绩效评估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绩效信息披露机制,公布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的实质是一种信息活动,其特点是评估过程的透明和信息公开。在我国,绩效评估结果在现实中严格来说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运用。决策者和管理者很少去关心评估的结果,致使评估结果得不到使用或使用不足。绩效信息封锁、失真等现象的存在,限制了绩效评估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公民参与绩效评估的积极性,从根本上不利于公共部门绩效的改进和提高。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绩效信息披露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满足公民参与意识和愿望,同时建立公民对绩效评估结果的投诉机制,从而更好关注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增强其责任感。绩效评估的目的在于找出差距不足,从而真正发现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因此,绩效评估的结果要向成员、上级部门,特别是要向公众反馈。从角度看,其目的在于公布、传达绩效的情况,发现绩效中存在的问题,使上级部门能够更好地针对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从公民角度而言,有助于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和参与公共部门的工作,真正发挥公民参与绩效评估的重要作用,使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评判,充分地调动起公民参与监督评估的积极性,发挥绩效评估促使管理落实到“公民本位”的应有作用,推动服务型和效能型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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