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推出“十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四川省绵竹市结合实际出台了《绵竹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有利于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为保障“十条措施”的落实,预计在上级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基础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00余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1150人。
一是更大力度促就业。“十条措施”紧密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分别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力度、加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培育力度、鼓励大学生从事灵活就业、提高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标准和物流补贴、降低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加大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十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措施涉及面广,干货多,操作性强、落地见效快,体现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二是更高奖励引人才。以人才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企业“源头活水”。对该市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在绵竹落户,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更高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10000元/人。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就业补贴,标准更高为5000元/人。同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组织该市用人单位招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是更高补贴助创业。支持该市企业、投资项目、科研项目提供就业见习岗位,鼓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见习基地。见习基地补贴标准由30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学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德阳市更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创业场租补贴或网络运行物流补贴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4000元/年。将有培训需求的离校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原来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50元/人·天提标扩围至对离校2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在培训期间按100元/人·天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元/人。
四是更精准帮扶解困难。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少数民族地区籍、长期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制定帮扶计划,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并加强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