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通知帮助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通知》要求省教育部门、省人社部门做好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个人实名信息的及时交接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要运用毕业生报到接收、求职招聘等多渠道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对已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对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要持续发挥线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和高效匹配。
《通知》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在2020年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岗位招聘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提高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2020—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80%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通知》明确,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计划,对有培训需求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应培训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对其中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
《通知》聚焦湖北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长期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开展送岗位、送信息等“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今年10月底前将2021届“六类”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