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基层劳动纠纷综合治理新模式
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共受理劳动纠纷326余起,成功调解,涉及金额近500多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三表两清单”源头治
实行劳动关系任务要求清单化,规范建立“三表”(用工规范对照表、劳动者就业保护对照表、基层执法服务任务表)和“两清单”(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劳动纠纷积案清单),加强对企业监察执法和服务指导,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纠纷能力,从源头上筑起劳动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共开展送法律服务上门活动128次,惠及企业455家,开展对受新冠肺炎影响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专项督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等行动26次。
二、实行“一件事一道门”一窗办
深化劳动关系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劳动纠纷调处“八统一”标准,建立咨询、投诉、举报、调解、仲裁“一件事”“一道门”综合调处模式,在区级层面成立综合超市,建立多部门成员全程参与值守的综治综合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统一的受理窗口,通过浙江省劳动纠纷一体化处置平台对劳动纠纷案件进行指挥调度,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处置、内部流转服务、异地联动办理”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劳动纠纷。该区1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劳动纠纷受理窗口,新狮街道建立了“老娘舅工作室”,城西街道设立民情民意代办点,设置民情况民意代办员,让劳动者随时随地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服务。
三、创新“扫一扫不跑腿”上门办
制作劳动纠纷二维码和“我的工资有话说”二维码,张贴到企业和园区,让群众享受“劳动纠纷扫一扫,劳动服务送上门”的便利,实现群众诉求零跑腿。因疫情影响,前期该区内某酒店被列入生产经营负面清单,近两个月几乎无任何营业收入,在岗员工也由原来260人锐减到50人,但工资只按在岗工作的计发,每月也需近百万元,还不包括在家待岗人员工资,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属地白龙桥镇收到待岗员工通过扫码反映工资未足额支付的情况后,立即上门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结合疫情特殊时期相关规定,乡镇、大队和该区总工会一同介入,鼓励劳动关系双方集体协商,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组织用人单位与员工根据政策法律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方式一方面让企业通过延期支付缓解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保障员工正常工资收入,全力维护了双方权益。
四、完善“乡镇+企业+X”多元调解办
该区18个乡镇街道均建立基层多无化调解组织,通过构建多元调解网络,及时化解劳动纠纷,案件先由企业、乡镇(街道)自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通过劳动保障、、司法、工会、企办、行业协会、老娘舅调解中心等多元调解。如,2月份新狮街道CRC电子商务园湖北员工陈某因疫情管控无法及时返回企业,企业单方面取消用工合同,侵犯陈某正常劳动权益,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陈某通过电话向街道求助,街道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司法所和劳管站工作人员配合下,经过与企业沟通,三日内就在浙江“ODR”线上调解系统展开调解。借助平台功能,经过街道调解员耐心劝导,双方在较短时间内就达成一致意见,继续保持原有劳动关系,并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疫情期间工资及生活费用。原本要跨越千里、辗转多个部门的调解案件,在不到三天时间里通过互联网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实现了员工、企业足不出户,在家、在企化解劳动纠纷。
五、打通“三平台两联调”依法办
打通基层综合平台、劳动纠纷治理一体化平台、欠薪预警平台,实现三个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按照“依法分类处置”原则,对无法调解或违法行为,分别移送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依法处理。如,城西街道某房产开发项目工地因木工班组施工质量问题被项目部清退,在核对工程量过程中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该班组以工资拖欠为由多次报警,在项目部无法自行调解的情况下,社区通过综治平台上报街道,平台立即召集、建设、司法所、劳管站等部门,群力群策,各单位全力配合顺利完成核算工作,将其中16万元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平稳化解了矛盾纠纷。
六、试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管
联合该区信用办、发改、建设等部门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和企业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如,该区两家企业在基层日常巡检中发现存在涉嫌使用童工的情况,乡镇街道通过平台内部流转将情况移交至劳动监察大队,经过调查事实成立,两企业也因非法使用童工已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对违法企业在评优评先、市场准入、融资贷款、资质审核、履约担保、生产许可、招投标、采购、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达到维护劳动权益的基层综合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