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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服务 专场评审精准评价

《方案》明确相应评审承办机构,特别是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市场评价为导向,适度放宽申报条件,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包括:

放开台阶限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湖南省同类专技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4年,直接申报副职称。

放宽年龄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不搞论文一刀切。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评审时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特别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格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副职称。

《方案》要求,严格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科学制定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并拓宽申报渠道。需要注意的是,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原单位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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