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020年度,贵州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给予其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给予8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见习期未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可给予其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为减轻企业负担,贵州省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即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同时提出,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且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最长可允许缓缴1年。
贵州省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同时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按3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截至6月30日,贵州省累计减免各类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67.11亿元,累计缓缴各类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9.7亿元,已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