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解读
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起(我省为2020年1月1日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员。《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三是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我省政策为: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省失业保险金的80%。四是阶段性领取临时生活补助人员。《通知》规定,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我省政策为: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20]1号)规定的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西宁市、海西州643元/月,海南州、海北州633元/月,海东市628元/月,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648元/月),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二、对上述四类参保失业人员,具体保障内容有什么区别?
答:四类失业人员的保障标准、发放方式有所不同。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不高于更低工资标准。2020年1月1日,我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1530元。领取期限与参保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金期间为其代缴(我省为先缴后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2、对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员,一次性发放,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目前,各地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主要有失业保险金或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当地低保标准等。我省政策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每满1年计发相当于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但最多不超过18个月。3、对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按月发放,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具体标准由各省自定(我省政策为: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省失业保险金的80%。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领取期限为6个月,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2020年3月至6月,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三、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递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网上申领待遇。注:一线工作人员应掌握以下规定:今年3月份,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明确要求:一是放宽申领期限,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二是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无需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三是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信息系统自动获取就业部门失业登记证号等信息,实行“一门、一窗”式服务,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四是取消各类附加条件,经办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金情况记入职工档案等。五是加速线上申领,截至4月底,全国所有地市均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失业人员可在中国网、国务院客户端、人社部官网等平台查询各地市平台网址,足不出户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为确保特殊时期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各地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目前,人社部已经建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统一申领入口,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申领服务。人社部还规定,“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内部信息系统能够核查的一律不得要求失业人员提供”、“不得将办理失业登记作为申领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