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辽宁人才派遣网,在这里为您提供最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HR资讯-行业动态

市场导向是技能评价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近年来,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引导分类评价、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启动和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等等。2019年底国务院又决定,从2020年1月起,分步有序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新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以下几个重要特征和方向:

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基本国情

职业资格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技能评价制度。但由主导实施还是由市场机制决定,要根据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市场发展阶段来确定。很多市场经济都是在长期市场竞争中形成评价体系。如美国教育服务中心(ETS)的TOFEL,TOELC,英国伦敦城市行业协会(C&G)推出的各类证书都是很有影响的国际证书。德国的工商会(IHA)证书,也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具有权威和影响力的证书。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最近,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更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构成内容,也应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相适应,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改革重要方向,应当是依据市场法则,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评价的主体由市场主体承担,权威性由市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用人单位千差万别,很难由主导形成全覆盖的统一的人才评价制度,如果离开市场需求,与用人脱节,证书的质量、的权威性也难以保证。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初期,由主导推动,职业资格制度覆盖面迅速扩大,深入人心,为今天的改革打下了基础,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与20多年前相比,当前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转型升级,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就业创业面临新形势,需要降低就业创业门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在这种形势下,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化是趋势,减少职业资格的种类,建立市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正当其时。

符合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更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厘清和市场、和社会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目前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全符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本着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有利于厘清和市场的关系,确定各自的职能,发挥各自的作用。

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需要澄清一些模糊认识。第一,改革不是取消或削弱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与劳动就业紧密相连,与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人才成长密不可分,是进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提升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为企业职工和广大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为企业选人用人以及劳动者求职就业和成长成才提供依据和支撑。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作用,激发市场活力。第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求更高,在新型评价体系建设中肩负重任。一是主管部门要组织动态调整职业分类、开发和发布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为技能评价提供公共服务。二是对于准入类职业资格所涉职业(工种)要继续管住管好,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三是培育市场评价主体并进行监管,确保评价体系的规范运行。

符合技能人才评价的规律特点

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点,就是减少对于职业资格的认定,推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改革方向,对于增强职业技能评价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技能成才,有着重要意义。技能评价,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必须符合技能人才的特点。技能人才是活跃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和价值的创造者,他们的思想品德、技能水平要在生产实践中体现,也必须靠生产实践来检验。技能不是抽象的、书本上的、题库中的,必须体现在具体的生产实践过程中,也只有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发挥作用、创造价值,才是真正的技能。同时,对技能人才的评价是综合性的,不仅对操作技能的评价离不开生产实际,对其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业绩的评价,也必须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只有考核其在生产实际中的表现,才能予以准确的评价。因此对技能人才的评价,绝不能脱离生产实际。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是技能等级评价的生命力之所在。任何脱离了生产实际所认定的证书,花样再多,层次再高,获证面再广,不被企业认可,便不会具有生命力,也就很难真正成为“就业通行证”。从国际成功经验看,如德国由行业组织主导的证书、美国和日本等由大企业开发的证书,都具有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特点,也因此得到普遍的社会认可。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企业既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也应当是技能评价的主体。依托有基础、有影响力、管理规范、技术领先的企业开展技能评价,发挥企业在技能评价中的作用,是今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的重要方向。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培育和发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是市场经济通行的做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作用,为劳动者职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返回上一页]
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