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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匠薪”慰“匠心”

近日,江西南昌市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从激励引领、培养支撑、评价使用等多个方面明确措施,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激发技能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多维度激励高技能领军人才

探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制度。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代表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做好慰问、休假和体检等服务工作。在劳动模范等评选中,高技能领军人才比例应达20%以上。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其中中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企业中,占比应不少于30%。

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和带徒津贴、发放特殊贡献奖励、允许职业院校兼职等方式,参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对参与、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企业每年可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专项经费,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师带徒”。支持企业参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继续聘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引培工程,鼓励企业、有关院校结合实际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招才引智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的引才补助津贴等支持政策。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创业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南昌创办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直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多层次培养技能人才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突出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兴赣鄱”专项行动和南昌市高技能人才引培工程,紧密结合推进“强产兴城”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开展技师、技师培训。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年创业基地等建设力度。

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训补贴力度。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和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用地、金融等优惠政策。

多渠道助推成长发展

改革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制度。发挥、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力度。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从突出做好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保障、落实休息休假权利、广泛宣传技能成才三个方面,增强技术工人职业荣誉感。

贯通技术工人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落实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开展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的直接互认试点。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领办、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工程师的评审或考试,通过后可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鼓励和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技术创新。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与其他项目成员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全国、省部级的创新争先奖等奖项的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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