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提高调解成功率
今年以来,湖南省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三项举措,实现调解成功率稳步提高。据了解,截至目前,常德市仲裁院调解成功率达75%。
常德市仲裁院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基层调解网络建设,大力推动企业与乡镇(街道)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同时,常德市仲裁院深入企业内部调研,印发《企业劳动争议五十问》,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建全企业内部协商调解机制。此外,他们注重提高仲裁员的调解意识,要求仲裁员对当事人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建立激励机制,量化指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