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次成长”培养管理本土人才
注重对各类人才的递进培养,让其有序成长。
培养本土人才。县财政每年预算650万元,建立人才工作专项基金,鼓励支持各行业、各单位开设专门科室、设置专门岗位,为人才提供合适平台。在县内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等部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技能技艺等领域一线,评定了27名县内优秀人才,对评定出的优秀人才,与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同等对待,纳入相应人才类别进行管理,同等享受规定的待遇。强化递进培养。明确“基础人才”“实用人才”“名优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拔尖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2年的,可根据其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社会评价等,评定晋升上一层次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关类别人才待遇。建立退出机制。明确“领军人才”层次以下的人才,在相应期限内未成长为上一层次人才的,不再享受原人才类别生活补贴。对岗位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经核实认定后,取消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