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成效初显
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社保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部署,多举措推动惠企政策落细落地,累计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47.5亿元,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减负让利。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作要求,市社保中心提前谋划、对标落实。一是做好社保费减免工作。将减免企业名册嵌入经办信息系统,企业正常申报即可按照对应标准享受减免优惠。截至目前,共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费38.1亿元,减征大型企业和社会组织社保费9.4亿元。二是做好社保费清退工作。无需企业申请,社保中心直接启动2月份应退社保费退费流程。截至目前,2020年2月份企业已缴纳社保费的统一清退工作已经完成,累计清退14.24万户,23.2亿元。三是做好社保费缓缴工作。截至目前,已对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58家参保企业予以缓缴社会保险费,涉及参保职工6490名,缓缴金额2450万元。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四战”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同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保障个人社保权益,助力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