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仲裁”调解模式显成效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案情复杂化、多样化的工作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社局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调解力量,探索推广“监察+仲裁”的调解模式,率先试点建立由人社部门主导的劳动人事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仲裁、监察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了“1+1>2”的社会成效。
2019年,防城港市辖区内的东兴市率先探索“监察+仲裁”调解模式,即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窗受理,联合调处、一站式服务,该模式的案外调解成功率达92%。2020年初,在总结东兴市调解经验的基础上,防城港市人社局整合监察仲裁工作力量,建立市级劳动人事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以劳动保障“一站式”窗口为工作抓手,对大部分案件在立案前进行先行调解,仲裁院无需开展仲裁立案文书、开庭、下发仲裁裁决书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有效缓解了仲裁办案压力。
为推进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防城港市人社局统一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网络、有台账、有效果的“八有”要求,在全市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设立了五家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在受理争议纠纷后,按照简易、普通、疑难的标准对案件进行分类,并对不同争议制定不同处理流程。下一步,防城港市劳动人事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将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员调解、流程有序衔接、矛盾分级分流”的多元劳动人事纠纷化解格局,切实发挥调解中心“先行调解”作用,推动案件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力求将大部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在立案前,提高调解成功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