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失业保险费”等四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
为缓解企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上海市同意,上海市人社局推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等减负举措。
今年上海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这项政策实施后,预计全年将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2019年以前,上海社保缴费年度起止日期为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状况,按照上海市委、市统一部署,今年起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上海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