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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五种模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对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落实嘉兴市海盐县、宜宾市屏山县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合作机制,2019年,针对贫困劳动力家庭有老弱病残、自身就业能力弱,由于家庭因素制约无法转移就业的实际出发,分类施策,积极推行“五种模式”,大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678人。

实施政策扶持助推就地就业模式。制定《关于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的意见》(屏东西协作办〔2019〕6号)文件,出台5项政策促进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一是企业岗位补贴政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按300元/人.月—10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二是企业奖补政策。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费,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次的一次性奖补。三是稳岗补贴政策。转移县工业园区并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500元/人·月标准给予稳岗补贴;对输转到临港就业的屏山籍贫困劳动力按6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四是交通补助政策。入职县工业园区企业并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不超过300元/人.月一次通补助。五是住房保障政策。由县提供25套廉租房用于解决贫困劳动力进园区就业的居住问题,并且水电气等费用全免。通过落实系列就业扶持政策措施,2019年组织转移830余名贫困劳动力到县工业园区就业,实现稳定就业3月以上贫困劳动力593人,稳定率达71%;转移临港就业472人,其中稳定就业贫困劳动力51人。

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模式。出台《关于印发屏山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车间认定办法的通知》(屏东西协作办〔2019〕19号)文件,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就业扶贫载体建设,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就近就业、脱贫增收的问题。2019年,在东西扶贫协作产业项目落地企业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引进企业中创建扶贫车间23个,吸纳294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带贫人数1171人。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模式。出台《关于2019年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屏人社办发〔2019〕78号)文件,针对劳动能力弱、年龄大、无学历、无技术、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员,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乡村道路维护、农村保洁、山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贫困户中无法转移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9年利用东西劳务协作资金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050人,上岗1022人,并给予 300 元/人·月的岗位补贴。

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托底就业模式。2019年,出台《关于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的意见》(屏东西协作办〔2019〕16号)和《关于开发爱心岗位吸纳贫困户中特殊困难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意见》(屏东西协作办〔2019〕17号)文件,通过4种渠道帮助贫困残疾特别群体“挣钱顾家两不误”。一是瞄准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现精准帮扶。使用东西协作资金安置残疾贫困劳动力97人。二是在企业创新开发弹性用工岗位。协调和动员企业奉献社会爱心、履行社会扶贫责任。鼓励企业打破传统的8小时坐班模式,开发适合残疾人灵活机动弹性用工岗位75个,拓展贫困人口中就业困难人群就业新路径。三是实施贫困残疾人股权量化分红项目。在大乘镇、书楼镇、中都镇3个贫困村实施股权量化140股、41户45名贫困残疾人,2019年兑现45名贫困残疾人分红资金共计45500元,带动残疾人脱贫增收。四是结合贫困残疾人切实需求及自身残情,有针对性帮助181名有就业意向贫困残疾人配发辅具提高劳动能力促进就业。

依托社会组织机构促进转移就业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转移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19年,发挥人力资源公司资源优势,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县域内人力资源公司挖掘特殊就业岗位,帮助转移贫困劳动者中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群体到县工业园区就业。2019年由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贫困劳动力239人次到县工业园区面试,其中:入职83人、稳定就业54人。就业贫困劳动力更大年龄达到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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