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雁计划”激励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相关举措,引领和激励广大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动力。
该办法着眼民宿、农家乐、电商等乡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重点关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五星3A”创建、农技研发推广、文化传承发展等领域,选拔对象包括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农村带头人、农创客、乡贤、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能手等,以业绩贡献度、经济社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为主要依据。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批次100名左右,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对入选“领雁计划”的人才,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领雁”人才创业企业,给予200万元内贷款按基准利率两年全额贴息,并在相关项目申报方面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