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刀切”“官本位”“牌”
为深化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近日,四川省德阳市制定出台《关于德阳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人才类别、专业、层次性特点,围绕科技、教育、社科文艺、医疗卫生、国企、技术技能、农业农村7大领域,科学构建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体系,重点突出“品德和能力业绩导向”“市场和用人主体导向”“评价结果和使用导向”“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聚力破解人才评价“一刀切”“官本位”“牌”等难题。
突出品德和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三唯倾向”。坚持将品德作为人才评价首要内容,在人才引进、资格认定、项目评选等人才管理评价中,突出政治立场和政治标准,引导人才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对学术不端、违纪违法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创新实践能力导向,增设原创能力、实践能力等评价要素,注重考察基础研究、成果的原创性、解决重大学科问题、攻克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业绩贡献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三唯”评价模式,注重考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推动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业绩贡献。
突出市场和用人主体导向,防止“外行评内行”。向用人主体放权,破除“评、组织评、领导评”的人才评价模式,分类施策,下放评审权限,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提高其在人才评价中的话语权;向市场放权,注重市场对人才的反馈,将创办领办企业、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增加发明专利及推广应用等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尺,以市场的认可度来衡量评判人才;向专业组织放权,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委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人才资源服务业,引入高端猎头、人才测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让专家选择专家,让人才选择人才,有效避免外行评价内行。
突出评价结果和使用导向,解决“评用脱节”。建立评价使用互融互促机制,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正确运用荣誉性称号等人才评价结果,取消其在岗位聘用、确定薪酬、承担科技项目等人才使用中的限制性条件,对基层一线等特殊人才,灵活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效防止评用脱节;建立评价结果互通共享机制,整合优化各类重大人才工程,促进评价结果互通、评估信息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建立人才评价动态调整机制,在人才计划、项目中实行管理期制度,引入退出机制,改变人才评价“一评永逸”的做法,让人才评价的标签“既能贴,还能摘”,提高人才评价运用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突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监管机制,搭建“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人才评价综合监管体系,强化人才评价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行用人主体评审备案公开制,严格评审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人才诚信失信“红黑榜”和惩戒制度,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引导人才坚守道德底线;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对评审专家实行择优遴选、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申报、公示、申诉等评价程序和评审规则,提高评审公正度,提升人才评价的质量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