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来抚顺就业创业,抚顺出台一系列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相关政策。
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企业事业单位(不含驻抚顺市中省直单位)引进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享受5年期生活补贴。“双”大学毕业的每月分别提高500元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补贴实施细则:个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联系足额缴存达到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更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同时,给予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的奖励政策,奖励更高不超过1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新落户并在抚顺工作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或5年期每月1000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或5年期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本科生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或5年期每月300元租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首先,张贴通知,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其次,积极向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宣传和推广并逐一筛查,符合所有相关政策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