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社保补贴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市直已分两批发放2018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总发放金额665.7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552.5万元,医疗保险补贴113.22万元,共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310人,解除了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续保的后顾之忧,促进实现灵活就业。
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取消全市灵活就业认定程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街道(乡镇)审核环节,创新社保补贴审核发放模式,更好地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