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打造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助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名制全覆盖
多部门合作助推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地
为了推动自治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新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新疆职业培训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办法》,对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职业培训机构职责任务分别予以明确,压实责任。一是明确管理流程。将职业培训管理细化为培训计划申报、学员信息录入、培训开班申报、考勤管理、结业审核、信息公示、补贴申请等环节,全过程线上进行、动态监管。二是明确审核时限。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对机构在系统内提交的各类申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全区职业培训管理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全覆盖
本系统将自治区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培训活动全部纳入,实行网上即时监督检查,定期线上抽查,培训进度月调度、季通报。一是培训信息化管理与补贴紧密挂钩。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补贴类培训一律进入系统申请审核补贴资金。对未纳入系统管理的培训,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补贴资金。二是培训统计数据系统内提取。取消纸质职业培训统计报表,职业培训数据以系统提取实名制数据为准,杜绝统计数字造假。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新疆人社部门主动将自治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人社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更大化便利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享受,“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精简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材料。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互通,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改由通过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保系统、就业系统、鉴定系统数据共享比对审核,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发挥管理系统功能,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人员在应用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增设“观察员”角色,方便即时查看职业培训情况和职业培训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针对当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中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新疆还将继续推动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努力实现培训机构全覆盖、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全监管,培训资金可追查,以信息化手段推进职业培训政策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管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