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工作法推进就业扶贫
近年来,云南省武定县以“1341”工作法,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带动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了收入,增强了发展后劲。
管好1本台账,实现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
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盘清存量,全面反映真实的就业情况。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台账,即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台账、农村贫困劳动力未转移就业台账、就业培训工作台账、乡村公共服务岗台账和就业扶贫车间工作台账”,及时准确了解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和就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数据库,及时对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摸底情况与国办扶贫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比对、修改和维护,确保《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与《国办扶贫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对应。
实施3项政策,筑牢贫困劳动力就业保障
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出台《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关要求,做好“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户户清工作。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法脱贫”的农村大龄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家庭劳动力、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有劳动力能力的残疾人开发具有公益性、临时性的岗位,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0元,目前已开发了1945个岗位。
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政策。对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发动农村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村委会和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1000元以内的交通补助、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州外省内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岗三个月以上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就业脱贫力度,支持贫困劳动力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15万元贴息担保贷款,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等服务。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5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合伙创业更高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让其壮大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优化4项服务,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倾力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群众需要、企业用工需求和市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创业培训。2019年1-11月,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31829人,完成任务数10600人的300.27%。通过各类培训的开展,切实提升了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着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倾力搭建企业用工招聘平台。依托省人社厅驻外劳务工作站、东西部沪滇劳务协作机制、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适时开发省内外优质岗位信息,通过各种新媒体渠道,及时把岗位信息推送给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全县开展招聘会12场次,入场企业66家,提供就业岗位26798个,入场求职10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3人。初步达成意向人数有2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9人。
倾力牵线搭桥转移就业。依托劳务中介、劳务经纪人等对接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运、内外互通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就业途径,开发优质岗位,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目前,实现省内转移就业742人(其中贫困劳动力421人)、省外转移就业29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23人)、转移到上海就业4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5人)。
倾力跟踪服务稳就业。依托人社系统省内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和输出地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等机构,对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维护权益、协调关系,提高就业稳定率。
建好1个车间,巩固提升就业促脱贫成效
通过引导、社会主办、市场运作,因地制宜,采取“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民族工艺等产业,支持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房屋、仓库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车间建在乡镇、村委会,组织贫困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彝绣制作等生产,有效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19年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11个,带动贫困户就业95人。(陈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