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农村实用人才
近年来,山东沂水县全方位多渠道挖掘盘活农村实用人才资源,以人才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十四条意见”,将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扶持、服务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制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本土人才振兴作为分值最重的两个项目之一,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人才工作考核,占比30%,倒逼各单位抓好本土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人才回归。实施“智力回流工程”,建立沂水籍人才信息库,设立驻外人才工作站,促进项目技术、企业人才、资金信息回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引导创业能人回乡兴业。开展“在外成功人士回报家乡”活动,引导在外成功人士为家乡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把返乡技术工人纳入“技能就业计划”等培训项目,免费进行技能再培训。截至目前,共吸引回流人才1300余名,开展创新创业项目39个。
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农技、果茶、农机、畜牧、农经等农业行业培训师资库,打造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1处、农民田间学校10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3人。以镇街为单位筛选“土专家”“田秀才”,为种养大户提供技能指导,培训现代农业实用人才3900余人次。成立蔬菜产业、畜禽养殖业等6个专家服务团,开展巡回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帮扶1900余人次。建立农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联乡包村挂项制度,选派34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联系45个专业合作社、102户种养大户,指导解决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难题400余个。
强化创业扶持。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兴办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济体。同时,将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等纳入涉农政策项目扶持范围。目前全县共兴办农业经济体2668家,带动农户14.46万户;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82个,主导产业总产值达13.63亿元。
强化政治认同。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和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实施“沂水乡村之星”评选工程,被认定或受表扬的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推荐申报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目前,共认定农村实用人才299名,新型职业农民资格784人,评选沂水乡村之星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