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37条人才政策 助老工业城市崛起
近日,山东淄博出台《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着力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为老工业城市加速崛起提供支撑。
把政策分类“细”起来,加快人才集聚。实施人才突破计划、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对高端人才、泰山系列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支持。实施新一轮“淄博英才计划”,按照重点产业类别,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高层次产业人才。实施硕博人才储备计划和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新引进大学生突破10万人。实施“双十”创业倍增计划,推行以赛代评,打造“齐心共创·赢在鲁中”创业大赛品牌。每年评选10个创业企业类人才(团队)、10个创业项目类人才(团队),对创业企业类按“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全职人才进行支持。
让引才机制“活”起来,拓宽引进渠道。设立引才“伯乐奖”“亲情奖”等,对毕业五年内新到该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建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开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简化编制、岗位审批流程,给予用人单位充分自主权。对进入省“优选计划”面试环节且达到一定分值,未最终入选的考生,与市内事业单位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直接考察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让用人主体“动”起来,激发引用活力。对企业自主申报或全职引进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更高10万元支持。每年筛选确定5-10个引才重点支持企业,分别给予1个“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考察认定直接确定为“淄博英才计划”人选。申报泰山系列等省以上人才工程,进入最终评审环节的人选,申报市级人才工程时不占申报单位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新用人单位人才资金制度。在市财政补贴、经费自理类事业单位以及市属高校设置“人才项目资金”,单位人才资金实际支出超出1.5%的部分,给予40%补贴,更高补贴100万元。
把平台载体“搭”起来,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对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扶持。对新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市内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在市内企业转化的,对该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更高支持50万元。对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更高200万元奖励。建立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受托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执行期内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更高50万元奖励。
让服务保障“暖”起来,聚力提升人才发展生态。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开通子女择校绿色通道。市、区县分级大批量建设产权型、租赁型人才公寓,保障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建立人才荣誉制度,选树“淄博杰出人才”,每三年开展一次选拔活动,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