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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更多善治之才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是我国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一条显著优势。实现之治,就要不断完善人才发现、培养和激励的制度机制,集聚更多更优秀的善治之才。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其中每一项任务都是复杂棘手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大批理想信念坚定、勇于改革创新、有责任有担当的优秀干才冲锋在前、攻坚克难。落实在选任善治之才上,既要广开进贤之路,又要坚持原则标准,把那些最想干事、最能干事、最会干事的优秀人才及时发掘出来,及早放到适合的岗位上,使其特长、优势、潜能得到充分发挥。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不经过火热的基层历练和实践锻炼,优秀人才难以出得来。基层一线是人才成长的沃土,是可以提升自我、造就自我、充分展示才能的地方。要不断拓宽人才到一线去、人才从一线来的成长空间,推动更多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在实践中历练成长。实践中,对于那些看得准的治理人才,必须下大力气培养使用,力争将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到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一线岗位,让他们在实践中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接几回“烫手的山芋”,努力让培养善治之才成为一种常态,努力让善治之才更好成长成为一种常态。

“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更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让人才实现物质和精神双丰收,才能真正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对贡献突出、带动作用强,在善治方面有思路、有作为、有成效的人才,要优先提拔重用、优先教育培训、优先表彰奖励、优先给予人文关怀。要为善于治理的干部担当鼓劲,让他们工作安心、生活舒心,努力形成以善治识人才、以人才促善治的良好局面。“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唯有拿出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才能集聚更多更优秀的善治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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