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假难根子在理念落后和监督乏力
要促使休假规定真正落地,需要从思想认知、理念认同等方面入手,着力纠正一些企业单位中存在的“不用休、不应休”和以不休假为荣的心态误区,从思想上打消员工“不敢休、不好休”和有假不去休的心理顾虑与无形阻力。
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假期时间从10天到20天不等,河南已经出台一年有余,但是实施效果并不容乐观,鲜见申请者。(9月3日《工人日报》)
其实何止是“护理假”难落实,如同前段时间社会热议的“陪产假”、女性员工“痛经假”一样,职工休假难问题一直都饱受人们诟病。本来,有工作就要有休假,有公务也会有私事,这是人的天性使然。可以说,休息休假权利不仅事关每个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也关乎家庭的和谐融洽和一个职业的幸福指数。同时,休息休假权和劳动就业权一样,都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之一,《宪法》《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并且,给予职工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之外必要的休假、适当的调休,也体现了法规制度和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人性关怀和福利照顾。可是现实很多时候却是有假难休、有规定无监督和有的行业部门好休而有的不好休的问题常常困扰着广大职工特别是私营领域的员工。
为什么会有很多职工感到“假在心头口难开”?为什么不少的单位领导和企业老板对职工申请休假很是反感?为什么明明写在“纸上”的规定却难以落地?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一方面,这是一个观念认识的问题。长期以来,重工作、轻休息,重事业、轻休闲和重集体、轻自我等理念认知可谓根深蒂固。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勤勉克己一直为人们所推崇,而争取休息休假在某种程度上仿佛成了追求安逸,贪图享乐的表现。在这种认知下,作为员工和下属,往往担心自己主动要求休假会不会成为领导眼中不求上进的人,而作为领导和老板,也可能会认为只有埋头苦干、不讲休假的职员才是好同志、好员工、好下属。这就使原本正常的休假反而成了难以启齿的敏感话题。
另一方面,这还是一个法规制度保障不够完善的问题。有明文规定的休假事宜为什么却执行不下去?即使是地方法规,也有相应的适用范围,而不分公私单位。这只能说明当前的休假法规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规定缺乏刚性。正如记者所发现的那样,“对于如何以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来,发生有负责人声称“本单位没有护理假”一说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要促使休假规定真正落地,首先需要从思想认知、理念认同等方面入手,着力纠正一些企业单位中存在的“不用休、不应休”和以不休假为荣的心态误区,从思想上打消员工“不敢休、不好休”和有假不去休的心理顾虑与无形阻力。其次就是要加快构建完善科学可行、可操作的职工休假法规政策体系和落实执行制度细则及监督处罚规则。同时要指定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监察责任,建立高效便捷的职工休假争议投诉解决渠道,全方位拉紧职工休假权益的制度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