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就业扶贫新政帮助贫困人员尽快就业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12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区当前就业扶贫工作实际,联合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印发就业扶贫有关补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江人社发〔2017〕136号)文件,旨在进一步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尽快就业,实现脱贫增收。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新政包含《黔江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交通食宿补助实施办法》、《黔江区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一次性用工补贴实施办法》、《黔江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实施办法》等三个内容,主要从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流程予以明确和细化,重点对农村建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从技能培训、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方面予以重点扶持,确保农村贫困人员尽可能方便快捷、公平公开地享受到就业扶贫政策,帮助其尽快就业,实现脱贫增收,促进社会和谐。